湖南有41个县302个村被列为国家乡村旅游扶贫村,约占全国乡村旅游扶贫村总数的二十分之一,乡村旅游扶贫村建设任务的县约占全省县级市、县、自治县总数的二分之一。“十三五”期间,湖南初步计划建成13条旅游扶贫精品线路,沿线66个县(含51个贫困县)覆盖531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脱贫致富,辐射带动全省1000个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通过旅游直接和间接减少贫困人口累计100万人,约占全省贫困人口的20%(以2015年为基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这组数据不仅表明湖南旅游扶贫村建设工作涉及县域多、任务非常艰巨,而且也表明旅游扶贫村的建设直接影响着湖南全域旅游发展进程。因此,为顺应并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大趋势,很有必要采取以下途径大力推进湖南旅游扶贫村建设。
一、强化智力扶持力度
(一)切实抓好旅游扶贫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在乡村旅游村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轻重缓急倒置、较多资金利用不合理、旅游资源遭到开发性破坏及乡村旅游产业结构层次低等问题,首要原因是旅游扶贫村建设未能规划先行。因此,旅游扶贫村建设任务大的县应尽快编制、实施县域旅游扶贫村建设总规,用总规指导本县旅游扶贫村建设。在此基础上,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还须支持各旅游扶贫村编制村域乡村旅游发展概念性详细规划,用详规指导旅游扶贫村建设做到“五个精准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方式精准化、旅游设施建设与利用方式精准化、旅游市场定位与拓展精准化、旅游产业结构体系构建精准化、旅游经营管理协作模式精准化。
(二)切实抓好旅游扶贫村村干部、村民的培训。旅游扶贫村之所以贫困在较大程度上是因为村干部、村民的思想不够解放,观念较陈旧,市场经济意识较差,参与现代经济活动的综合能力弱。目前,在已启动建设的旅游扶贫村中,村民之所以尚未较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在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村民普遍缺乏旅游开发经营方面知识、能力。因此,应当以县乡政府部门为主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旅游扶贫村村干部、村民进行全员性乡村旅游开发经营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切实抓好旅游扶贫村建设外部智力输入工作。政府部门应当出台、实施一系列刚性政策,为乡村旅游扶贫建设从外部输入智力创造条件。譬如,鼓励扶持大学毕业生到旅游扶贫村进行乡村旅游自主创业;鼓励政府部门相关专业型干部以下派、挂职等形式投身于旅游扶贫村建设;鼓励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以旅游扶贫村作为实习、实践基地和应用性研究基地。
二、强化资金扶持力度
(一)省级政府应对旅游扶贫村建设任务大的县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旅游扶贫村建设任务大的县基本上都是相当贫困的县,县级财政长期处于十分紧张状态,所以这些县靠自身财力很难在旅游扶贫村建设方面增加专项投入,迫切需要省级财政支持。
(二)县级政府应努力捆绑各种项目资金向旅游扶贫村建设倾斜。旅游扶贫村建设在起步阶段,需要较多资金投入村落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甚至还需较多资金投入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为此,县级政府应努力将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文化文物等各种相关产业项目资金以及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资金捆绑向旅游扶贫村建设倾斜。
(三)县乡政府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引导开发商投资于旅游扶贫村建设。县乡政府宜将旅游扶贫村建设纳入重点招商引资的范畴,向有意向投资于旅游扶贫村建设的开发商、投资商提供尽可能优惠的条件。对于本地开发商和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更需要通过招商引资将其引入旅游扶贫村建设行列。
三、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力度
为了使旅游扶贫村建设具有良好的大环境、大氛围,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对旅游扶贫村建设的监督管理:
(一)强化关于旅游扶贫村建设的业绩管理。对有旅游扶贫村建设任务大的县、乡,宜将旅游扶贫村建设实效作为相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以促使其更加重视旅游扶贫村建设工作。
(二)强化对旅游扶贫村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扶贫村建设评审规章制度,防止出台水平低劣的规划。在审批、评定乡村旅游村建设项目时宜认真考核规划实施情况,防止出现随意开发旅游资源、随意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等现象。
(三)强化对村两委、乡村旅游合作社或行业协会的管理。政府部门要对村两委在优化、维护乡村旅游发展社区环境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也要对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助、行业自律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四、积极构建四方联动机制
旅游扶贫村建设是一大系统工程,其高效发展需要政府支持与监管,更需要村两委、村民、开发商、合作社或行业协会和谐联动。因此,需要通过对村两委、企业、村民、合作社或行业协会等在旅游扶贫村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合理定位,促使四方积极参与,彼此协调联动,共同力推旅游扶贫村建设。
村民是旅游扶贫村建设的主体,因此,在切实抓好乡村旅游开发经营知识与技能培训,强化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经营意识与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乡村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机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监督乡村旅游开发经营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并通过开辟多种有利于村民成为旅游扶贫村建设主体的途径,让尽可能多的村民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途径积极参与、深度参与旅游扶贫村建设。
五、创造条件实行五个带动
为了使众多旅游扶贫村借助外力和借鉴示范典型的经验促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宜创造条件实行以下五个带动:
(一)品牌景区带动。有许多旅游扶贫村邻近品牌旅游景区,譬如,湖南省凤凰县及其周边毗邻县有较多旅游扶贫村距凤凰古城旅游景区较近,张家界市各县区多数旅游扶贫村距武陵源旅游景区较近。对于具备这种区位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宜结合乡村公路建设和景观道建设改善其与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条件,促使其建设获得旅游景区的带动。
(二)旅游企业带动。政府部门应从以下两方面鼓励旅游企业带动旅游扶贫村的建设。一是鼓励旅游旅行社、酒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企业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为旅游扶贫村开拓、巩固旅游市场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二是鼓励旅游旅行社、酒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企业从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对旅游扶贫村干部、村民进行经营管理、食饮服务、住宿服务、接待礼仪、导游解说、旅游商品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
(三)农业基地带动。农业生产是最为重要的一种乡村旅游资源,因此,可大体按照传统旅游景区建设的要求将农业基地转变成景区,借助农业基地建设带动旅游扶贫村建设。
(四)示范典型带动。采取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方式是又快又好地促推旅游扶贫村建设的一条要途径。因此,湖南可选择2~3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扶贫村建设的县区作为示范县予以大力扶持,并要求这几个县立足于高水准层面针对旅游扶贫村建设实际尽快从政策引导、宏观管理、规划指导、人才开发、资金筹措、土地流转、效益提升等各个方面探索、总结出可供全省旅游扶贫村建设借鉴的经验,促推全省旅游扶贫村建设精准化——政府扶持重点与措施精准、旅游景观与设施建设方式精准、旅游产业结构体系构建精准、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协作模式精准。
(五)特种旅游带动。政府部门应当鼓励人们前往旅游扶贫村旅游,尤其是要鼓励人们以诸如公益旅游、励志旅游、研修旅行、购物旅游、生态旅游之类的特种旅游形式前往旅游扶贫村旅游,通过这种特种旅游流在经济收入、物质、文化知识以及技术技能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富帮贫”、“以富促贫”的作用,助推旅游扶贫村建设。(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省师范大学威尼斯vns08866登录教授、博导 徐飞雄)